券商中國記者獲悉,監管部門前不久對部分保險資管機構進行窗口指導,強調聚焦主業,以保險資金運用管理為核心,要求控制個人投資者投資保險資管產品的規模,並建議不新增發行面向個人客戶的保險資管產品。據瞭解,相關保險資管公司已經在開始梳理個人業務。
2013年,原保監會放開保險資管機構發行一對一和一對多的資管產品,此後保險資管產品快速發展,截至2023年末,保險資管產品餘額2.76萬億元,成為資管行業裡獨特的一支隊伍。2023年3月,為對接資管新規,規范保險資管產品業務發展,統一保險資管產品監管標準,原銀保監會發佈《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保險資管產品定位為私募產品,主要面向保險機構等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並首次規定保險資管產品的合格投資者包括符合條件的自然人。
根據規定,自然人需具有兩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傢庭金融凈資產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傢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或者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這一規定使得保險資管產品從原先的To B屬性轉變為To B+C的雙重屬性。
保險資管產品包括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組合類產品和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產品。根據相關細則,針對個人客戶的保險資管產品為組合類保險資管產品。
根據要求,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和代理銷售機構向自然人投資者銷售組合類產品,應當參照《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等制度對同類產品的銷售要求進行管理。
據券商中國記者瞭解,保險資管產品向自然人開放後,少數保險資管公司開展瞭相關業務,主要是滿足系統內或者部分保險客戶希望投資保險資管產品的需求。由於保險資管公司特有的長期價值投資風格,其產品受到一些穩健型客戶的青睞。
也有不少保險資管機構曾積極調研個人業務,但最終止步。一傢保險資管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保險資管公司長期面向機構投資者開展業務,在個人投資者方面的運營經驗不多,個人業務與機構業務在管理體系、經營模式和能力稟賦要求上完全不同,差異太大。
多位業內人士分析,整體而言,保險資管公司面向個人發售的保險資管產品規模不大,預估此次影響相對有限。
一位保險資管機構人士告訴券商中國記者,保險資管公司的投資能力是沒有問題的,但多年來一直都是做機構業務,其中多是純金融機構業務,對公理財都很少,服務個人投資者不是保險資管公司優勢所在。當下資本市場波動加大,控制個人客戶投資規模是有道理的。
此次要求也意味著保險資管產品面向個人投資者的大門收緊,這與監管部門持續引導保險公司回歸主業的思路一脈相承。預期未來保險資管機構將進一步聚焦保險資金運用,個人業務將進一步收縮。
校對:李凌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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