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嘉(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
某日上午,房協的朋友拉我去開會,討論他們的一個大計劃:建立一個面向全市的商品房“以舊換新”大平臺。朋友告訴我,和其他城市的平臺不同,這個平臺把開發商、中介企業、商業銀行、裝飾裝修企業、傢具傢電企業等凡是房產置換鏈條上的機構,都集合在一起。而且,還要求所有涉及的企業、機構都得給購房者讓利,讓“以舊換新”跑出規模來。
現在,樓市面臨的大問題是循環不暢:一邊是業主“賣房難”,美好人居的升級消費實現不瞭;另一邊是新市民和年輕人“上車難”,買不到合適的房源。同時,開發商的新盤又“去化難”。商品房“以舊換新”,各個環節通力合作,降低交易成本,沒房一族得其產,有房一族優其產,開發商資金鏈的壓力緩解,地方政府穩樓市的壓力消弭,可謂各得其所。
近期,各地官方、非官方的“以舊換新”活動挺熱鬧,市場關註度挺高,根據各地報道,均有幾千組客戶登記意向。但一圈聊下來,發現真正下定金買新房的客戶不多,隻有十幾組。當然,賣掉二手房需要幾個月,也阻礙瞭“賣舊買新”實現閉環,但問題可能並不在此。關鍵是,著眼點在賣房子上面,還是買房人上面,這是決定住房政策成效的基礎。
具體來說,不管是中介傭金減免,還是新盤折扣優惠,表面看,確實有“折上折”的專屬優惠,但事實上,在中介行業內卷、開發商內卷的情況下,很多優惠要麼其他渠道也能獲得,要麼名不副實,而消費者權益和購房訴求等方面的著力好像不多。比如,“無責退訂”兌現不瞭、交易的房子有瑕疵、特惠變普惠,怎麼處罰開發商和中介,這些貌似都沒有明確的政策。
這恰恰才是政策最該著墨之處。再比如,很多二手房可居性不足,要麼是室內或樓道破敗、賣相不好,要麼是公共設施缺配減配。新房配套服務短缺問題也很普遍,這就導致大傢參與的積極性較低。過去,房價上漲可謂“一俊遮百醜”,靠售樓處忽悠、媒體代言就能把房子賣掉。現在,幾乎每個人都直接或間接經歷過樓市的周期起落,對商品房營銷套路也略知一二。
因此,如果還堅持口惠而實不至的優惠,疊加鋪天蓋地的宣傳,就能把市場情緒調動起來,把頹勢扭轉,已是“老皇歷”瞭。筆者認為,好的樓市政策,一定是從購房者出發,實現他們的住房願望,間接達到政策的目的。當市面上“好房子”沒那麼多、當產品不給力的時候,我們就得靠實實在在的優惠來吸引參與者。而這些,恰恰是各地“以舊換新”所欠缺的。
比如,開發商承諾,“以舊換新”房源價格永遠比其他渠道優惠多1個點;中介機構承諾,“以舊換新”傭金比其他渠道少0.5個點;銀行承諾,“以舊換新”的房源按揭利率低5個基點;“以舊換新”房源契稅或個稅減半,“以舊換新”房源若一周內不退訂,涉事開發商進入“黑名單”。當我問到那位朋友,有沒有這些規定,對方無奈地搖搖頭。
住房需求潛力很大,但要註意的是,這種需求已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即便是剛需也不再是“隻為上車”的訴求。推動“以舊換新”的好事做好、推動商品房市場循環的實事做實,就得在供給側改革做工作,也就是二手房和新房補短板,從居住者(而不是賣房子)的視角出發,把缺失的配套和服務補上來,這也是為過去買單,也是住房政策回歸本源。
這是修復信任關系、契約關系不得不經歷的過程。最後再講一點,筆者打聽瞭很多城市,發現都沒有實現二手房交易帶押過戶。其實,這是促進“以舊換新”的好政策,既能縮短交易周期(不讓購房者多跑腿),還能降低成本(砍掉贖樓過橋成本)。為啥無法實現?銀行擔心貸款跑瞭,中介擔心代理過橋收益沒瞭,登記機構擔心風險承擔。這最能說明問題,各有各的小算盤,唯獨沒有從消費者的福利出發,都說好的政策無法出爐,需要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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