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化资产,通过去中心化、点对点的网络实现价值传输。其全球流通性、匿名性、不可篡改性等特点,吸引了许多投资者和用户。然而,虚拟货币也存在价格波动剧烈、监管缺失或不统一、容易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等犯罪活动等问题。
全球范围内,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和监管模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国家完全禁止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交易,有的国家对其进行严格的许可和监管,有的国家则采取相对宽松或中立的态度。具体到中国内地,政府一直持否定态度,认为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同时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和犯罪活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司法机关在办理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时,面临着一个难题:如何合规地处置查封、扣押或没收虚拟货币?这涉及到虚拟货币的权属认定、价值评估、变现方式等一系列问题,目前尚无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各地司法机关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存在着诸多乱象和风险。
本文试图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01虚拟货币权属如何认定?虚拟货币权属认定是司法处置的前提和基础。由于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和去中心化性,其所有权并不依赖于实名制的账户或第三方机构的登记备案,而是通过密码学原理实现。简单地说,谁掌握了虚拟货币所对应的私钥(一串复杂的数字或字符),谁就拥有了该虚拟货币的支配权。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被查封、扣押或没收的虚拟货币是否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存在其他合法权益人,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
目前,司法机关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取涉案虚拟货币:
(1)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处搜查、扣押或没收其掌握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电脑、硬件钱包等),并通过技术手段提取其中存储的私钥或密码;
(2)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处搜查、扣押或没收其记录私钥或密码的纸质文件(如纸钱包、笔记本等);
(3)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处搜查、扣押或没收其使用过的充值卡、银行卡、支付账户等,通过追溯资金流向,找到其在虚拟货币交易所或其他平台的账户,并通过司法协助或技术手段获取其中的虚拟货币;
(4)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或其他证据,直接获取其掌握的私钥或密码。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司法机关都需要面对以下几个问题:
(1)如何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获取的私钥或密码具有实际支配权,而不是借用、盗用或伪造的?
(2)如何证明获取的私钥或密码对应的虚拟货币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是合法取得的?
(3)如何排除或处理其他声称对获取的虚拟货币具有合法权益的第三方主张?
(4)如何防止在司法程序中获取的私钥或密码被泄露、盗用或滥用?
针对上述问题,从合规的角度,曼昆律师认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在获取私钥或密码时,应当尽可能多地收集固定、证明其来源、性质和归属的证据,如搜查笔录、扣押清单、电子数据提取报告、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网络日志、证人证言等,并尽量避免单一依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
(2)在确定私钥或密码对应的虚拟货币是否属于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时,应当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运用直接推定、间接推定和法定推定等方法,如追溯虚拟货币的来源、流向和用途,分析虚拟货币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比对虚拟货币的数量、种类和价值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收入和财产状况等;
(3)在处理其他第三方对虚拟货币的权益主张时,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告知其申请听证、申诉、诉讼等救济途径,审查其提供的证据,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和救济请求原则进行裁判;
(4)在保管和使用私钥或密码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规范程序,建立专门的账户管理机制,防止私钥或密码的泄露、盗用或滥用,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02虚拟货币价值如何评估?虚拟货币价值评估是司法处置的重要环节,由于虚拟货币市场缺乏统一的监管和定价机制,其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波动性极大,不同交易平台之间存在较大的价差。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被查封、扣押或没收的虚拟货币的价值,以便进行变现、退赔或上缴,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
目前,司法机关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进行虚拟货币的价值评估:(1)参照虚拟货币交易所或其他权威机构的实时或历史行情数据,按照一定的汇率或折算公式,将虚拟货币换算成法定货币;(2)委托具有资质和信誉的专业机构或人员,按照科学的评估原则和方法,出具评估报告,确定其具体的价值数额。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司法机关都需要面对以下几个问题:(1)如何选择合适的评估时点,考虑到虚拟货币价格的波动性和时效性,是以查封、扣押或没收时的价格为准,还是以变现、退赔或上缴时的价格为准,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折中方案?(2)如何选择合适的评估标准,考虑到虚拟货币种类繁多,不同交易平台之间存在价差,是以某一特定平台的价格为准,还是以多个平台的平均价格为准,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折中方案?(3)如何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考虑到虚拟货币市场存在操纵、欺诈、内幕交易等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评估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何防止评估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和腐败现象?(4)如何处理评估结果的异议和争议,考虑到评估结果可能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受害人、第三方等多方利益主体,如何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和救济权?
针对上述问题,从合规的角度,曼昆律师认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在确定评估时点时,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司法目的,综合考量公平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因素,选择最能反映虚拟货币真实价值和市场情况的时点,如以案发时、查封时、判决时或执行时等为准,并在必要时进行动态调整;(2)在确定评估标准时,应当根据虚拟货币的特点和市场规律,选择最能体现虚拟货币流通性和公允性的标准,如以国内外知名、规范、安全的交易平台为参考,并在必要时进行加权平均或区间取值;(3)在保证评估客观性和公正性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加强对评估数据来源、过程和结果的审核、监督和问责,并及时公开透明地向各方利益主体披露相关信息;(4)在处理评估异议和争议时,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告知其提出异议、复核、复议或诉讼等救济途径,审理其提出的证据和理由,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裁决。
03虚拟货币如何合法变现?虚拟货币变现方式是司法处置的最终目的和结果。由于虚拟货币在中国内地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直接用于支付、结算或上缴,必须通过转换成法定货币才能实现其价值。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选择合适的变现方式,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置被查封、扣押或没收的虚拟货币,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司法机关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的变现:(1)通过委托第三方在虚拟货币交易所,将虚拟货币卖出换取法定货币;(2)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将虚拟货币转让给有意愿和能力的购买者,换取法定货币;(3)通过司法调解或其他协商方式,将虚拟货币返还给原有权利人或转移给新的权利人,换取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司法机关都需要面对以下几个问题:(1)如何选择合适的变现时机,考虑到虚拟货币价格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是尽快变现以锁定价值和避免风险,还是适时变现以获取收益和优化效果,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折中方案?(2)如何选择合适的变现渠道,考虑到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是选择正规、合法、安全的交易平台或机构,还是选择灵活、便捷、高效的交易方式或手段,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折中方案?(3)如何保证变现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考虑到虚拟货币交易可能涉及到税收、外汇、反洗钱等方面的法律规制和风险防范,如何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并防止在变现过程中出现资金丢失、被盗用或被冻结等情况?(4)如何处理变现结果的分配和归属,考虑到变现结果可能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受害人、第三方等多方利益主体,如何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裁判,合理确定其应得的份额,并及时向其支付、退还或上缴?
针对上述问题,从合规的角度,曼昆律师认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在确定变现时机时,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司法目的,综合考量公平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因素,选择最能实现虚拟货币价值和保护利益主体权益的时机,如以判决生效时、执行开始时或执行结束时等为准,并在必要时进行动态调整;
(2)在确定变现渠道时,应当根据虚拟货币的特点和市场规律,选择最能保障虚拟货币安全和实现其公允价值的渠道,如以国内外知名、规范、安全的交易平台或司法拍卖平台为首选,并在必要时进行比较选择或综合运用;
(3)在保证变现过程的公开透明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加强对变现过程和结果的审核、监督和问责,并及时公开透明地向各方利益主体披露相关信息;
(4)在处理变现结果的分配上,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告知其提出异议、复核、复议或诉讼等救济途径,审理其提出的证据和理由,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裁决。
04结语“一次错误的审判造成的损害要远胜无数的罪行, 因后者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前者则污染了其源头。”这句被用于阐释司法公正重要性的名言放在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语境下也同样适用。
中国对于虚拟货币的负面社会效用历来政策鲜明,那就是明确反对和坚决打击。游戏规定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不能破坏游戏规则,中国司法机关办理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时,务必以最严格的合法、合规标准来进行,如此才能最大程度贯彻中国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降低虚拟货币的社会负面效应,维护国家的金融秩序和社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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