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调研推广前期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经验,部署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推进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潘功胜指出,实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要坚持市场化运营,确保合理定价。
会议指出,房地产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关系经济运行和金融稳定大局。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是金融部门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统筹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助力保交房及“白名单”机制。
潘功胜指出,实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要坚持市场化运营,确保合理定价。近期有意愿的城市政府可重点开展六项工作。一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二是确定1到2家具有较强专业化能力的地方国企作为收购主体。三是建立项目筛选、购买和分配环节的严密制度规范。四是在地方层面安排适当的财税政策支持。五是动态掌握保障性住房配售和配租的需求,指导收购主体市场化选择收购对象和合作银行。六是加强对收购主体贷款资金和房企出售所得资金的监管,项目开展一段时间后要组织开展审计。
会议强调,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既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又要稳妥把握、扎实推进。按照“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借鉴前期试点经验,着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强制度保障和内外部监督,坚持自愿参与、以需定购、合理定价,确保商业可持续,严格避免新增地方隐性债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对于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要点,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会上指出,可以概括为“精准支持、自愿参与、以需定购、合理定价”。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目前,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在制定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通知,明确监管政策和操作流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型银行监管司司长李文红在会上透露,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全力配合人民银行做好此项工作,推动消化存量商品房库存。希望各全国性银行要深入学习,认真把握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会上,济南市、天津市、重庆市、郑州市人民政府及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分别结合前期试点经验发言,与会城市和金融机构围绕推进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落地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2023年初,人民银行创设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在重庆市、济南市、郑州市、长春市、成都市、福州市、青岛市、天津市等8个城市开展试点,支持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
目前,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已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管理,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邹澜表示,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文件印发后,原来的支持计划不再实施,已发放的再贷款资金利率和期限保持不变。
济南市副市长任庆虎在会上介绍,“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为促进库存商品房去化,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助力加快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带来了“真金白银”的资源。一年多来,济南市累计购置租赁项目53个,房源3.05万套、21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233亿元,全市获得商业银行授信142.77亿元,发放贷款金额64.43亿元。
郑州市副市长王鸿勋在会上透露,下一步,计划全面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公布房源信息,组织配租配售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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