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對穩定幣儲備資產存放於其他地區持開放態度,但需履行工作日T+1贖回要求
摘要:Odaily星球日報訊 香港金管局表示穩定幣發行人把儲備資產交由香港持牌銀行保管,便能在業務受阻或倒閉時對用戶提供較大的保障。金管局對持牌的發行人提出將儲備資產存放於其他地區持開放態度,並按個別情況考慮,惟前提是發行人能證明有需要作出有關安排,確保額外風險得到適
Odaily星球日報訊 香港金管局表示穩定幣發行人把儲備資產交由香港持牌銀行保管,便能在業務受阻或倒閉時對用戶提供較大的保障。金管局對持牌的發行人提出將儲備資產存放於其他地區持開放態度,並按個別情況考慮,惟前提是發行人能證明有需要作出有關安排,確保額外風險得到適當處理,以及法幣穩定幣用戶的權益不受影響。在信托安排的層面上,委任獨立信托人及就儲備資產的信托聲明均被視為可接受的信托安排,但即使委任瞭托管人,也不會免除發行人必須妥善管理和保管儲備資產及遵守監管規定的責任。另外金管局會要求在正常情況下,發行人在收到贖回要求的日子後的一個工作天內履行其要求。如預期難以在一個工作天內履行贖回要求(例如意料之外的市場壓力情景),應事先尋求金融管理專員的批準。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